泰达学院道路交通管理规定


编辑: 赵楠  来源: 泰达学院  时间: 2014-05-30  点击: 39
 

一、凡进入学院区域的所有车辆,要严格遵守学院交通标识规定;
二、凡进入学院区域的所有车辆,要降速行驶,减少噪音,更不得鸣笛;
三、严禁超速、超重车辆在学院的道路上行驶;
四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乱堆、乱放物料;
五、要注意车辆与车位的清洁。严禁漏水、漏油、携带、易燃、易爆、   剧毒及腐蚀及污染的车辆,在学院区域内停泊或行驶;
六、车辆如有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的,要照价赔偿;
七、固定车位只能停放规定的车辆,其他车辆不得占用;
八、按学院规定停泊车辆,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,否则,造成的损  失由车主自负;
九、出租汽车不准在学院内滞留,送人进入学院,既送既离;
十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动、涂改、拆除交通标志;
十一、违反以上规定的,物业管理人员有权依学院有关规定处理,情
节严重者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。


二〇〇〇年九月

 
 

      天津经济开发区宏达街23号  南开大学泰达学院  300457  电话:86-22-66229398  Email:tedacollege@nankai.edu.cn
      南开大学泰达学院版权所有  津教备0061号 津ICP备12003308号-1